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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9 14:42:08 浏览次数:

----记盘锦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代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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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红梅工作风采

  代红梅,现任中共盘锦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副教授,辽宁大宸(盘锦)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代红梅同志在盘锦市委党校主要从事法学教学及科研工作,系市委党校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在校内外承担了较多的教学任务。近年来讲授了《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模拟法庭模式》、《生态文明 千年大计—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解读生态文明建设》《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涉农法律常识》、等等多个专题课程。代红梅同志勤恳敬业,虚心向上,备课认真,能够将社会热点与课程内容紧密结合,既能激发学员学习兴趣,又能满足学员日常工作的实践需要,曾多次受到校领导、同事及学员们的褒奖。2012年年底,代红梅同志仅仅提前十余天接到了参加辽宁省委党校系统精品课大赛的任务,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没有任何参赛经历的她能够迎难而上,在校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助下围绕盘锦的生态文明建设,在短时间内形成了富有新意的讲课稿,作出了精彩的课件,最终在全省党校系统教学大赛中荣获全省第三名的好成绩,这也是盘锦市委党校建校以来在全省党校系统获得的最高教学奖项。该同志积极进行教学创新,2015年1月,其主力参与的教学创新项目“模拟演练教学法”在《提高党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课程中的运用,荣获辽宁省行政学院教学创新项目的“二等奖”。至今,她凭借精彩的讲授在盘锦市委党校的精品课比赛中曾获奖,经常受邀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基层党校授课。2018年3月以来,在2018年《宪法修正案》审议通过后,她受邀为盘锦市监察委、盘锦市人大、盘锦市司法局、盘锦市法学会、辽东湾经济新区管委会等等多家单位或组织解读宪法修正案,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为盘锦市的领导干部准确地理解宪法修正案的内容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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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红梅为盘锦市青联法律宗教海外学人界别授课,共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代红梅同志还潜心投入科研工作,她撰写的《一起悲剧案例引发的思考---部分特殊人群的管理机制必须创新》曾在“东北法治论坛”荣获二等奖,并被辽宁省领导科学学会授予二等奖;在2012年12月,她撰写的《已正方能正人---加强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在盘锦市党建研究会评比中获一等奖,并获得时任盘锦市政法委书记的亲笔批示。近年来,她在盘锦日报上发表数篇文章,还曾参加录制多期盘锦电视台的《析案说法》栏目,她语言生动,讲解专业,为广大盘锦市民普及法律常识尽了一已之力。

  代红梅同志近年来在从事律师实务过程中代理了各种类型的民事、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她庭上表现专业,庭下善于化解矛盾,接待当事人耐心细致,与法官沟通案件专业认真。她还坚持用专业知识贡献于社会,每年都无偿援助生活困难人群的民事案件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援助过程中她对待当事人富有耐心,不收取当事人额外感谢的任何费用及礼品。尤其是2015年至2017年三年间,她无偿援助了多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受到了被援助人员及司法援助中心的一致肯定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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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红梅为盘锦市青联法律宗教海外学人界别授课,共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代红梅同志除专兼职工作表现出色外,还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她积极参加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很好地完成法学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在2017年7月,法学会组织的下基层与信访户交流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她用自已的专业知识与信访户诚恳沟通,获得了多方好评;她作为法学副教授及兼职律师,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擅于宣传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法学会人的良好作用。2017年12月,她作为盘锦市委党校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成功当选为盘锦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这一个汇集了盘锦市各行各业精英青年的组织。2018年1月,代红梅同志参加了盘锦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在法律宗教海外学人界别被大家推举成为该界别副主任。2018年5月30日,她组织该界别的同志共同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并为大家讲授了《生态文明 千年大计—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解读生态文明建设一课》,在交流的过程中,代红梅从历史趋势和现实需要两个角度分析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性及十九大报告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安排和部署。授课后委员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均表示通过授课加深了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认识,尤其对于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的阐述有了深入的理解,获益匪浅。

  代红梅同志致力于将法学理论应用于法律实务,又用实务经验丰富授课内容,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均表现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