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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04-21 00:00:00 浏览次数:

   

在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1746日)

李文章

 

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今天,省法学会在这里召开七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这对于在新起点上推动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年,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开展法学研究,积极参与全省法治实践,加强法学会系统自身建设,成功举办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和“辽宁法治论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服务辽宁振兴发展、推进法治辽宁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刚才,会议表彰了全省法学会系统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这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是去年工作的优秀代表,不仅集中体现了过去一年法学会各项工作取得的优异成果,而且充分展现了法学会系统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向一直以来为辽宁法学研究事业辛勤工作、辛劳付出的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和希望。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要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一灵魂,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政治引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道路,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确保法学研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意识”是总书记从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从坚持党的根本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出发,针对现实当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对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出的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法学会必须要把维护中央权威作为首要政治要求,必须要深刻理解总书记指出“十个面对”“七个有之”“七个有的”“七个主义”等不讲政治的严重危害,必须要把“四个意识”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做到对党忠诚,对党的信仰忠诚、对党的组织忠诚、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在对党忠诚上做到纯粹、彻底,不掺任何杂质,没有丝毫虚假,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要切实抓好法学意识形态引领工作。法学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属性,法学领域的错误观点和思潮,触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政治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等根本性、原则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法学会处于维护法学意识形态安全的“第一线”,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对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漫骂和攻击,对那些公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思潮和言行,要敢于战斗、敢于亮剑、作坚决斗争,不能有丝毫含糊和退让。法学学术研究既要坚持自由争鸣的方针,又要树立“底线意识”,要正确区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高度警惕西方大肆鼓吹“普世价值”“宪政民主”“三权分立”等错误思潮背后的政治动机,旗帜鲜明地予以批驳和反对,坚决与其划清界线。要在斗争中凝聚共识、积蓄正能量,不断巩固壮大法学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做到守土有责、寸土不让。

要更加注重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在各级法学会建立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法学会工作领导的根本所在。中央群团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包括法学会在内的群团组织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书记明确指出,“县以上群团组织符合条件的要成立党组,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也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辽宁省法学会的组织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总书记的指示要求,积极推进在法学会系统建立党组工作,尽快在全省各级法学会健全完善党的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落到实处,为法学会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优势作用

法学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学科,是经世致用、治国理政的学问。法学会要始终坚持法学研究的主体地位,把法学研究当作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从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实践中寻找和发现重大而紧迫的问题,进而形成切实管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理论成果。只有这样,我们的研究工作才是扎实有效的,我们的研究成果才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我们的法学研究事业才能蓬勃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

一是为法治辽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法治辽宁建设是全省政法工作的三大任务之一。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振兴发展所必备的软环境。李希书记强调指出,法治社会建设、司法公正对诚信社会建设、营商环境改善、投资环境改善至关重要。目前,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正在扎实有力推进。法学会要把深化法治辽宁建设作为重要责任,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作用,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个方面,抓住制约法治社会建设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通过课题研究、咨询论证、评估等形式,提出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的建议意见,为我省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实务参考。

二是为辽宁振兴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当前,辽宁正处于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全省干部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共谋发展、推动振兴。全省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充发挥智囊作用,积极服务振兴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法治的视角,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辽宁自贸区建设、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等重大问题,加强深度研究,拿出实际成果,抓好成果转化,为辽宁实现振兴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是为落实政法工作全面履职尽责。要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把握一条主线、履行三项使命、推进五大任务、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即“1353计划”)的工作要求,认真谋划好、全面落实好法学会的各项工作。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全面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与立法、司法、执法等法律实务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联系合作,围绕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司法改革、化解社会矛盾等重点领域,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主动服务政法工作,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形成有针对性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政法工作保驾护航。

三、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最大的政治原则,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全省各级法学会要毫不动摇、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做好繁荣法学研究、发展法学事业各项工作,确保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委、政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一要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总书记强调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地位,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解决思想、组织、纪律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确保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二要认真抓好法学会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学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法学会领导班子,全力解决各级法学会尤其是县级法学会的编制机构、经费标准和办公场所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法学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全省各级法学会党组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四性”要求,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问题,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紧跟辽宁振兴发展进程,聚焦政法重点工作,深入探索法学研究工作的特点规律,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意见,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要求,大力加强法学会干部队伍建设。要注重发挥法学会的独特优势,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共同开展工作,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重视人才工作和会员服务管理工作,开辟渠道、搭建平台,为优秀法学法律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特别要积极选拔和培养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努力造就一批年富力强、职业素养好、专业水平高、勇于开拓创新的中青年法学研究骨干,为全面推进法治辽宁建设提供人才保障。要狠抓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总书记在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作出“三个推进”重要指示,突出强调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他指出,推动辽宁振兴,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执政本领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队伍最为关键。我们要深入抓作风、转作风、严作风、实作风,让好的作风为干事创业保驾护航。要坚决贯彻省委关于开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彻底肃清王珉等人恶劣影响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要彻底肃清苏宏章给全省政法系统、给法学会系统带来的恶劣影响,进一步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这里我要说明的是,这次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还要选举产生新的法学会会长、相关组成人员。过去辽宁省以及兄弟省(区、市)的法学会会长一般都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这次辽宁法学会会长,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部、政法委推荐,省委决定,拟提名肖声同志作为省法学会会长提名人选。肖声同志长期在政法战线工作,先后担任大连市法院院长、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为辽宁政法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肖声同志政治坚定,对党忠诚,领导经验丰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驾驭全局能力强,作风务实,团结同志,在政法系统中有较高威信,是法学会会长的合适人选。我相信,在肖声同志的带领下,辽宁的法学研究工作会搞得更活泼、更有特色、更有成效。同时,法学会既是一个人民团体,也是政法委员会的重要组成单位,我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法学会的工作。

同志们,繁荣法学研究、发展法学事业,是法治辽宁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辽宁振兴发展事业。希望大家牢记职责、真抓实干,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全省法学研究工作的新局面,为辽宁振兴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