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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工作 聚焦法治难题 为盘锦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治理论支撑

发布时间:2018-05-18 00:00:00 浏览次数:

  围绕中心工作 聚焦法治难题

为盘锦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治理论支撑

 

——在盘锦市法学会五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   刘新平

201858

 

各位理事、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向本次理事会议报告工作。

一、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建工作,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1、在市法学会建立党组,并制定若干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201612月市法学会成立党组,并及时制定了《党组工作制度》和《市法学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单》等制度。

2、指导4个县区法学会全部建立了党组。201710月底以前,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和大洼区法学会先后建立了党组,并正在按照市法学会指导意见着手制定《党组工作制度》等制度,实施正规化建设。

(二)自觉服务大局,努力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治理论支撑

1、成功举办第七届“盘锦法治论坛”。论坛以“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法治保障”为主题,共征集到理论文章173篇,表彰124篇。论坛创新举办模式,邀请辽宁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知名法学教授现场作论文点评,开阔了我市法学会员视野。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个单位荣获本届“论坛”优秀组织奖。

2、组织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专题研讨活动。动员政府职能部门深入讨论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共征集到论文47篇,上报34篇。

3、认真编辑《盘锦法学》会刊,动态管理“盘锦法学网”,及时编发《盘锦法学信息》,不断强化法学研究的载体建设和阵地建设。出版《盘锦法学》会刊4期,刊发省内外兄弟市优秀法学理论研究成果,转载《民主与法制》“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的专题报道。“盘锦法学网”更新各类信息125条,开辟了“七·五”普法栏目。

4、法学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全年共征集到各类法学理论文章291篇,向省级以上各类“论坛”上报79篇,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29篇。市人民检察院刘晓阳、王静、刘长福合写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问题与对策》论文,荣获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奖。这是我市论文第一次获得中国法学会表彰,也是盘锦市法学会从成立至今28年来法学理论研究成果首次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

(三)开展业务培训和会员活动,进一步做好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

1、对县区法学会、法治实践基地和基层法律顾问站领导干部进行轮训。317日举办了各县区法学会秘书长暨市直各会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428日举办了各区县法学会、法治实践基地和镇街法律顾问站干部培训班。建立联络员工作业绩反馈工作机制,向联络员所在单位领导反馈其在法学研究工作中的表现和业绩。

2、贯彻落实省法学会“法律服务年”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622日,联合兴隆台区法学会,组织本市知名律师、知名心理咨询师和街道、社区、法律顾问站(司法所)领导同志,以“法律服务走进渤海街道”为主题,开展了“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3、指导学术委员会和学科研究会开展工作。一是指导学术委员积极为市委政法委《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提供咨询建议;二是指导学术委员会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服务2次;三是指导民商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和犯罪学研究会开展法学研究工作;四是在511日指导市犯罪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了辽宁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二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在盘锦顺利召开。

4、热情为会员服务。一是将《会员证》、《盘锦法学》会刊和各类法学研究动态信息及时发放至会员手中;二是及时将会员的优秀法学理论研究成果推荐给各级领导机关、新闻单位和社科部门;三是通过盘锦法学网站、邮箱、微信等与会员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

尽管2017年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法学会机关在编干部太少,含专职副会长才只有3人,由于一人身兼数职,造成有些工作无法保证高效、高质;二是虽然会员队伍基数很大,但积极参与法学研究和会员活动并具备较高法学研究能力与写作水平的会员不多;三是各学科研究会因受精力、经费和场地等条件制约,活动较少,研究成果也不多等等。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盘锦市法学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政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在全市法学会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年”和“规范建设年”活动,团结引领广大会员,深化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抓好县区法学会、法治实践基地及法律顾问站建设工作,实现全市法学事业的整体跃升和蓬勃发展,为建设符合盘锦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理论支撑。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旗帜鲜明抓党建,推动党组织在法学研究领域发挥政治统率和团结引领作用

1、在全市法学会系统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宣传,引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2引导会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认真做好涉法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增强正能量。

3、建立健全市法学会党组工作制度,制定《市法学会党组议事规则》,确定“三重一大”制度的量化标准。

4、根据省法学会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制定《盘锦市法学会改革方案》,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级法学会工作的意见》

(二)精准发展会员,为开展高质量法学研究提供人才保障

聚焦法学人才和法律人才,面向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从事法学教育的教授、副教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事地方立法工作的专业干部,公检法司系统之外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人才等专业领域发展会员,不断提升会员质量。

(三)加强载体建设和阵地建设,为开展法学研究提供组织保障

1、加强学术委员会和各学科研究会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力争每个学科研究会都要开展一项重点课题研究并形成专项研究成果,召开一次年会或学术研讨会。

2依托高等院校教学资源,积极与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开展合作,争取成立盘锦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在进一步拓展法学研究领域的同时,助推教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实践应用。

3、改版、升级《盘锦法学》会刊,开辟《新法速递》和《会员风采》等专栏。通过不断提高编辑和印刷质量,增强会刊在会员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对会员的服务工作,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组织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会员的法学研究能力

1、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庭审公开网举办的优秀庭审推选活动,对参选案件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审。

2、举办县区法学会秘书长、学科研究会秘书长、团体会员单位联络员和基层法律顾问站站长培训班。

3、组织会员参与上级领导机关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对外学术交流、培训考察、专业参访、调研学习等活动。

(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会员积极应对法学研究领域里的新矛盾,不断提高法学研究的对策性和应用性

1、聚焦法学研究领域里人民群众期待涌现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法学研究成果这一美好需要,逐步解决会员队伍基数很大,但积极参与法学研究和会员活动并具备较高法学研究能力与写作水平的会员不多,以及各学科研究会活动较少,研究成果不多等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政府不良资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中心工作涉及的领域,组织会员不断提高法学研究水平。

2、根据省法学会的部署和盘锦法学研究的实际,做好重点课题的立项和结项工作。

3、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好论坛主题,在下半年举办第八届“盘锦法治论坛”。

4、组织学术委员和部分会员积极参与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的立项、起草、审议、论证和评估等工作。

5、组织会员积极参加第十五届“辽宁法治论坛”、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和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等研讨活动。

6、加强研究成果的收集和应用等机制建设。探索通过以法学会文件名义将法学研究成果推荐给相关部门、相关地区,必要时通过市委和市政府督查部门或市领导批示推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7、针对疑难涉法涉诉案件或社会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会员或有关部门申请,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研讨、论证,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高效、高质法律服务。

(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1、继续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结合学习、宣传修正后的《宪法》,聘请知名法学教授宣讲《宪法》修订的背景、内容及意义,教育全市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深入落实依宪治国和依法治国。

2、组织开展好“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七)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通过聘请长期用工人员,更新部分办公设备,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等手段,不断提高机关办公效率和工作质量。

各位理事、同志们,今年是深化党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法学会工作任务艰巨,意义深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辽宁省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奋发进取,不断开创我市法学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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