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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7 00:00:00 浏览次数:次
通知
盘法学〔2017〕4号
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的通知
各县区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会员单位及各位会员: 现将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的组织推荐工作,并于5月24日前报送到盘锦市法学会,由市法学会初评后统一上报省法学会。 《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可登陆中国法学网:http://www.chinalaw.org.cn下载或辽宁法学网:http://www.lnfxw.cn下载。 联系人:张艳玲,李露平; 电话(传真):2833530; 电子邮箱:pjfxbjb@163.com。
盘锦市法学会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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